测绘员考试资格
1. 请问测量员证要到什么地方考啊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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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员证书唯一颁发机构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此证书统一由北京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各省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没有证书颁发机构。
考取工程测量员证书的条件是:工程测量、测绘工程等测绘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工程测量员是指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工程测量员必须进行工程测量中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放样、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线型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地质测量、地震测量、矿山井下测量、铁路(高速铁路)测量、建筑物形变测量等专项测量中的观测、记簿,以及工程地形图的测绘。
(1)测绘员考试资格扩展阅读:
工程测量员工作内容:
进行工程测量中勘察、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
测量、计算得到符合规定精度等级的控制点数据。
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放样、建筑施工测量、线型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地质测量、地震测量、矿山井下测量、建筑物形变测量等专项测量中的观测、记簿,以及工程地形图的测绘。
进行外业观测成果资料整理、概算,或将外业地形图绘制成地形原图。
检验测量成果资料,提供测量数据和测量图。
参考资料: *** -工程测量员
2. 测绘这个职业有没有什么资格证书的考试分什么等级
测绘这行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有以下级别,以下等级
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绘员,摄影测量员,大地测量员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
发证是国家地理测绘部发,国网查询
直接报名,国网查询的
以下参考
3. 工程测量员证书要怎么考取有什么要求 考试哪些项目
工程测量员 通过培训机构报名。
工程测量员报考条件:报考请联系
不动产测绘员(房产测量员-地籍测量员),工程测量员,摄影测量员三个工种
不动产测绘员,
工程测量员,
摄影测量员
1.初级(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职业资格三级);
4. *** (职业资格二级);
5.高级 *** (职业资格一级);
工程测量员: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 工程测量、测绘工程等测绘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测绘行业初级、中级、高级测量员与 *** /高级 *** 证。
通常非测绘类专业(测绘相关专业)如:工民建、路桥等取得的证书全称为:测量放线员证或通过某些省级培训机构建设厅等考取的 工程测量员、测绘工程师等证书。但是这些证书与由国家测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工程测量员证书性质完全不同,可以说是非专业测绘技能鉴定证书。
工程测量员证书唯一颁发机构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此证书统一由北京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各省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没有证书颁发机构。
工作经验: 熟练运用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测量仪器进行工程测量和测绘工作;
懂得水平控制网、高程控制网(水准网)的布设、施测、计算;
熟练运用AUTOCAD、CASS、MAPGIS等软件处理测量数据内业绘图及使用南方易等软件进行内业数据处理;
需要适应野外测量工作。
测量员的报名条件:
1、凡年龄在18-55周岁;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一年;
3、身体健康。
4、在岗、转岗、待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4. 测量员资格考试可以直接考几级
一、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升级鉴定申报条件
1、四级/中级
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本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2、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2)取得经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合格的技校、职高、中专、大学测绘专业毕业证书。
(3)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以上。
(3)参加工作12年并在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关于测绘相关专业的说明
本通知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
5. 测量员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工程测量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工程测量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工程测量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工程测量工程师
1、已通过工程测量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5)测绘员考试资格扩展阅读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1、助理工程测量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30元、考试费200元,培训费1280元。合计1620元。
2、工程测量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60元、考试费24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培训费1580元。合计2190元。
3、高级工程测量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260元、考试费40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700元,培训费1980元。合计3350元。
岗位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施工测量规程、规范、标准,负责项目范围内的交接桩和施工复测、放线、施工过程控制测量、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用监测数据指导施工、竣工测量工作。
2、工程测量方案、监控量测方案的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
3、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的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仪器台账、维修保养台账。(应包含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配件手册、检定记录、鉴定证书、维修记录等)。
4、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到定期检定、周期复验、不校不用、精心维护。以保持测量设备的精度满足。
5、根据工程的技术工艺,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测量知识、测量规范、测量仪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6、开工前核对设计图纸,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测量放线工作。所有中线,水平测量都必须有详细的图标计算和交底。
7、严格执行测量工作双检制。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检竣工测量等都必须进行双检,即复核测量。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 *** 测量,核对结果或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8、负责项目监控量测工作,监测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后上报。做到数据真实、准确,考监测数据指导施工。
9、负责各种测量资料的填写、上报、整理。
10、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 工程测量员证书要怎么考取有什么要求 考试哪些项目
工程测量员证书报考要求与考试的
高级工程测量员要能进行地下贯通测量的施测和贯通误差的调整。
工程测量员的岗位职责: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的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仪器台账、维修保养台账。
工程测量员( *** )要能进行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检验。
工程测量员(高级 *** )要能根据工程测量作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低等级工程测量员进行技术指导。
工程测量员(高级 *** )要学会地形图测绘成果验收技术规定的知识。
工程测量员( *** )要学会施工放样 *** 的精度分析及选择。
工程测量员是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
工程测量员需要有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空间感觉。
工程测量员( *** )要能根据培训计划与内容进行技术培训的授课。
高级工程测量员要能进行各类工程施工控制网轴线测设、放样及规划改正测量的检查与整理。
工程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房产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地籍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摄影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地图制图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大地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工程测量员证书唯一颁发机构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知能鉴定指导中心。此证书统一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各省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没有证书颁发机构。
测量员证报考时间
有效地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强化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工作当中,关键工艺的使用。测量员在建筑八大员里又叫施工员,其工作内容如下: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周围建筑关系测量技术在对城市建筑规划竣工测量中,通常由于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物是具有一定的平面位置关系。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规划区范围内都对建筑规划竣工测量有一定要求,相关施工部门以及管理部门得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保证控制点的设计位置与设计方案中的目标一致,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内部装饰与外部形态的视觉效果,还要进行专业的数量分析,台阶分析等等,不断优化测量方案。
7. 工程测量员证怎么考
考核方式: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强化理论知识,重视实操训练,教与训相结合。采用理论与实操分别考核的方式。
报考条件:16岁以直接考取中级,23岁以上直接考取高级,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证。
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7)测绘员考试资格扩展阅读:
工程测量员考试内容:
1、工程测量的几种 *** ;
2、水准测量的基本原则;
3、微倾式水准仪的基本构造与主要轴线关系;
4、自动水准仪的构造特点与工作原理;
5、精密水准仪与精密水准尺的构造特点;
6、水准测量的 *** ;
7、水准测量的记录与计算;
8、水准测量的成果校核 *** ;
9、水准测量的闭合差计算与调整;
10、3、四等水准测量的 *** ;
11、水准仪的 角检验。
测量员的报名条件:
1、凡年龄在18-55周岁;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一年;
3、身体健康。
4、在岗、转岗、待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的免冠蓝底照片6张,相关报名表1份(需加盖公章)。
工程测量员证书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工程测量员,工程测量 *** 和高级 *** 。
8. 房产测量员资格证怎么考啊
房产测量员上岗一般需要测量员资格证。
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量员(房产测量员)-摄影测回量员答-地籍测量员这些工种
工程测量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1.初级(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职业资格三级);
4. *** (职业资格二级);
5.高级 *** (职业资格一级)。
测量员上岗证和测量员中级证的区别:
测量员上岗证上岗证指从事建筑工程行业或岗位所具有的资格证明。这种资格表现为能力,条件等等客观存在或具有的资质。
房产测量员考试考点
您好,房产测量基本内容是指: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 根据房地产变更范围的大小和房地产平面图上现有平面控制点的分布情况,采用不同的测量 *** 。 (一)变更范围小,可根据图上原有房屋或设置的测线,采用卷尺定点测量法,具体应用正交法、交会法、延长线法、方向线法、自由测站法等 *** (限于图解测量)。 (二)变更范围大,可采用测线固定点测量法或平板仪测量法(限于图解测量)。 (三)采用解析测图时,应布设好足够的平面控制点,设站进行数据采集。望采纳谢谢
9. 测量员证书怎么考啊
一般有相关测绘专业或工程专业的学校都有,你可以到学校咨询下,这个实际上交点钱就能办到,找而学校报个名,然后考试的时候去看看,基本就可以拿到证书了。好像不贵就三五百块钱。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14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将测绘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第四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二)管理测绘基准、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管理和组织实施基础测绘;
(四)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监督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
(五)管理和监督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市场;
(六)管理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地图产品和地图市场;
(七)管理测绘成果,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公共服务;
(八)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九)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 *** 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测绘管理部门备案,由省测绘管理部门抄送国家安全机关。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支持测绘成果的开发、应用。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章 测绘系统与测绘标准第八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法建立与国家坐标系统相统一的全省平面坐标系统,制定本省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全省平面坐标系统,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九条 因建设、规划、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按以下程序报测绘管理部门批准:
(一)建立杭州市、宁波市城市或者杭州市、宁波市行政区域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建立其他设区的市城市或者市、县行政区域和省重大工程项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设区的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测绘管理部门批准;
(三)建立县级市城市或者县人民 *** 所在地的镇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县级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测绘管理部门批准。第十条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全省平面坐标系统相联系。一个城市或者行政区域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申请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交论证报告、技术方案以及与全省统一平面坐标系统的联系方式。第十一条 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测绘成果应当经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需求、促进应用的原则。第十三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1:1 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测制和更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省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五)建立和维护更新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六)建设和维护省基础测绘设施;
(七)编制省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以及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规定应当由省测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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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岗位
为认真贯彻“质量之一、用户至上”测绘资质基本原则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测绘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浙江省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质检部职责
1 制订公司测绘资质基本原则的产品质量计划和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2 负责各项目技术设计书的审核。
3 负责公司测绘产品质量的最终检查,编写质量检查报告,审核技术总结,签署《测绘成果成图技术质量结论书》。
4 指派质检人员深入生产之一线,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5 组织本单位岗位技术培训技术练兵和质量评比活动。
6 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
7 全方位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 质量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1 深入作业现场,督促和帮助生产技术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并从技术 *** 上进行指导和培训切实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2 不吃请、不徇私情、不打击报复,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秉公检查,对测绘产品作客观、公正地质量评定,并对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
3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和质量评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准确可靠。负责产品质量的最终检查。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向总工程师反映质量问题。
4 及时发现产品质量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有权对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予以质量否决。
5 认真学习和理解规范、图式、技术设计书,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咨询进行细致、耐心的答复并做到检查人员之间对同一技术问题的处理 *** 口径一致,更大限度地为一线生产技术人员服务。
6 高度重视复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督促企业人员对检查意见进行100%的修改和落实。
7 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检查水平,以适应测绘生产技术发慌的需要。
8 负责技术设计书的审核。
9 编写检查报告,审核技术总结。
10 在《测绘成果成图技术质量结论书》和《产品最终检查报告》上签署意见。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保密制度
、目的、依据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单位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生产、保管、汇交、共享、处理、分发、使用,适用于本制度。
三、职责
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九0九地质队测绘所,人员由本单位分管领导贺模红、及杨含忠、杨飞、曾尚福、李媛组成,李媛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保管、汇交、共享、处理、分发中的保密工作,档案室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生产、使用中的保密工作,李媛负责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在使用中及局域网和外网的保密工作。
四、密级的确定
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测绘成果的密级,难以确定的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请示。
五、基本规定
(一)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每年与各部门签定《保密工作责任书》,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保密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书,切实把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个人。
(二)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必须由资料部门保管,不得擅自复制、 *** 或者转借。确需复制、 *** 或者转借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测绘资质基本原则;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复制品按照原密级管理。
(三)本单位内部各部门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需经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严格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在 *** 光盘等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级、机密级的编排顺序号。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在计算机房的外围室由专人完成 *** 。在 *** 过程中形成的报废材料须单独存放,定期送指定地点销毁。
(五)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六)禁止使用 *** 、传真、INTER网(专线除外)传输保密测绘成果。
(七)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和局域网必须与INTER网物理隔离。
(八)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光盘、磁带、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等载体一律不允许私自带出办公区。
(九)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数据须由专人严格管理。
(十)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秘密载体,必须登记、造册,经过鉴定和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并有监销人员在场,销毁清册存档保存。
(十一)输入输出设备由XXX部门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输入输出设备,除经许可使用外围设备的人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外围室。
(十二)保存有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笔记本电脑禁用无线网卡。
(十三)外来维修人员不得拷贝和读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外送维修应将硬盘等涉密存储部件拆除。数据恢复须到国家制定地点进行。
(十四)确因工作需要笔记本电脑携带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须由使用人申请。
上海将聚焦车规级芯片、激光雷达等关键领域 组织实施攻关
易车讯 日前,上海市正式发布《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将聚焦车规级芯片、激光雷达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攻关工程;建设多层次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分拆上市;超前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路网设施,实施智能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引领。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市场资源,对标先进技术和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本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突破,提升自主创新活力,完善自主技术标准体系,打造创新发展高地。
2.坚持协同有序。增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共识,推动部门协同、行业协作、上下游联动,强化产业发展、交通管理、空间规划、城市建设、保险制度的衔接互动,形成跨行业、跨领域发展合力。
3.坚持需求牵引。把握城市数字化转型契机,主动顺应经济、生活、治理新需求,加速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以需求持续牵引技术迭代、模式创新、生态培育,打造智能、高效、安全应用新标杆。
4.坚持包容开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建立开源开放、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坚持 *** 引导,推动科技、人才、金融、数据信息要素集聚,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创造活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本市初步建成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体系。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
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大进展,核心装备初步实现自主配套。大规模、多场景、高等级、多车型应用初具规模,智慧交通生态加速融合。
智慧道路基础设施实现重点区域覆盖,基本满足车路协同、智慧交通、智慧出行应用需求。规则、标准、监管体系实现突破优化,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紧盯新技术突破,构建自主配套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体系
1.突破关键前瞻技术。开展复杂系统体系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等前瞻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大本市大科学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对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前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打通创新链、应用链、价值链,推动一批基础性科研成果落地。
2.推动核心部件攻关。聚焦车规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激光雷达、车载操作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攻关工程。推动5G车用无线通信 *** 、多源融合感知、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交通系统时空数字孪生等共 *** 叉技术方案落地,实现“车-路-网-云-图”一体的自动驾驶融合感知与规划控制。
3.完善测试评价技术体系。构建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体系,重点研发虚拟仿真、硬件在环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完善 *** 及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等测试和评价技术。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系统验证及应用服务,构建“可兼容、可移植、可维护”的软件功能安全测评和信息安全测试验证平台。
(二)抢抓新终端布局,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先机
1.加快打造先进技术引领的智能驾驶终端。完善软件开发环境,支持企业开发面向资源管控、信息共享、高度安全的智能驾驶系统。培育国内领先的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推进车路协同技术赋能自动驾驶落地应用。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推动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量产,支持高度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落地。
2.加快培育融合生态的智能座舱终端。支持打造集生活、办公、社交、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座舱终端,提升“一芯、一云、多屏”集成度,促进舱内控制系统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以智能座舱为平台、应用软件为载体、数据交互为纽带的车联网应用生态圈。
3.加速开发万物互联的智能通信终端。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低时延、高可靠、高带宽应用需求,开发车载智能通信终端,扩大终端应用规模。鼓励在特定区域、特定场景行驶汽车预装智能通信终端,构建支撑“车-路-网-云-图”一体的智能网联汽车通信环境。
4.打造行业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大终端。加速智能驾驶终端、智能座舱终端和智能通信终端技术集成和产品应用,培育技术领先、功能集成、生态引领的智能网联汽车终端产品,加快自主技术迭代,推动行业标准定义。
(三)加快新生态培育,形成跨界融合的智能网联汽车核心产业体系
1.增强整车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整车企业培育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 安全等核心能力,围绕前瞻技术开发、整车集成应用、核心装备攻关、出行服务保障,布局一批示范创新项目,扩大高端智能网联汽车市场份额,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标准”智能网联汽车品牌。
2.建设多层次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持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强链、补链、固链,加快布局一批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释放国资国企改革活力,探索包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扩大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支持核心团队持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分拆上市。
3.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跨域融合发展。鼓励汽车与5G通信、人工智能算法、高精度定位等新技术加速融合,畅通汽车终端、云控平台与城市交通管理系统数据流。围绕智能出租、智慧公交、自主泊车、智能充电等布局智慧出行新生态。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与保险实现数据跨部门交互,共创产业生态、共建风险管理、共享科技成果。
(四)打造新空间格局,拓展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空间
1.高起点规划建设临港高等级自动驾驶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动驾驶示范区”)。支持临港开展全域、全场景自动驾驶测试及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制度,推动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示范区内生产、销售、登记。鼓励经过充分验证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路段行驶,探索开展商业运营服务。市相关部门在产业政策、交通管理、标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支持自动驾驶示范区开展全球同步、国内引领的创新实践。
2.多维度支持打造嘉定智能网联汽车完整生态圈。支持嘉定区依托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等国家试点示范任务,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应用环境。支持嘉定区拓展高等级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和示范应用领域,加快特定场景商业运营落地,探索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全域测试。支持一批特色园区功能提升,加快由“汽车制造”向“汽车智造”转型。
3.打造协同互补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支持浦东新区在车规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领域加快布局。支持奉贤区依托超大规模地下车库、智慧公交接驳等场景,打造“智慧全出行链”示范区域。鼓励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南汇新城等五个新城和宝山区、金山区等南北转型重点区域结合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建设一批智能化基础设施,落地一批特色鲜明的应用场景,集聚一批生态主导型企业,打造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集群。
(五)推动新应用落地,布局面向未来的智慧交通场景
1.优化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测试评价机制。理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数据采集管理机制,加快异地测试评价成果认可机制落地,减免中小企业测试费用,降低创新活动成本。针对同一测试主体的同类自动驾驶配置方案,可对升级车型的申请程序适当精简优化,压缩审核时限。
2.全力推进自动驾驶在港口物流领域应用。支持智能重卡大幅提升智驾能力,加快智能基础设施改造,推动运营方式向减人化转变,加快商业运营落地,探索无人化运营。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应用,逐步从港口物流向干线物流、城市末端配送等场景延伸,探索智慧物流配送商业化运营新模式。
3.加快布局多车型、广覆盖、高级别示范应用场景。探索智能出租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商业运营。支持智慧公交在城区、社区、园区、景区以及“最后一公里”接驳示范应用。支持无人清扫作业车辆参与城市道路养护巡检。支持外卖零售无人车率先在园区等封闭场景及半开放场景示范推广。探索在度假区、景区、大型游乐场所开展智能接驳观光巴士示范应用,探索在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应用自动接驳车辆。
(六)夯实新基建配套,超前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路网设施
1.实施智能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支持现有开放测试区域加快推进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识、交通管理及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化升级,开展智能路侧设备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试点,鼓励建设多功能杆。加快5G通信、卫星互联网等通信 *** 建设落地,构建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车用无线通信 *** 。
2.探索完善车用高精度时空服务体系。支持具备导航电子地图 *** 测绘资质的企业在 *** 部门开放的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范围内开展高精度地图业务,探索地图众包等新型模式。健全高精度地图安全监管措施,探索高精度地图数据安全保密新技术,开展地方标准体系研究。
3.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新型机制。建好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支持跨领域合作组建新型市场主体,探索智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机制。充分发挥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资源优势,打造多级云控基础平台,实时汇集全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交通运行基础数据,服务高精度地图应用、数字孪生、交通运行优化、应急事件调度等应用场景。
(七)强化新规则保障,营造安全有序、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
1.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法制保障体系。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和标准,重点在高等级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无人驾驶测试、商业运营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实施、可落地的优化方案。发挥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优势,加快推动实现本市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2.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覆盖基础通信、复杂环境感知等多种技术综合标准体系,推进企业团体标准与地方标准协同,建立符合城市特色、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最新技术发展方向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订修订。
3.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监管。推动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应用监管体系,优化事前产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应用监管。深化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和认定机制,完善本地数据存储标准,优化执法和事故处理规程。探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标识在本市公共管理领域试点应用。持续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能力评估、监督检查、违规事件处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地理位置信息安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工作协调机制,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实施。各部门、各地区加强协同,形成全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合力。
(二)滚动实施重点任务。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应用、平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定期梳理并滚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制度规则研究,动态更新制度、规则、标准优化清单。鼓励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承揽国家创新试点任务,共享创新成果,辐射形成良好产业创新生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专项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发展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科技成果孵化和转移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 *** 援助机制和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制度。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国内外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引进力度,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完善人才创新“容错”、考核激励和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充分尊重、创新驱动、宽松包容的创新科研环境、
(五)推进区域协同。深化推进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互信互认互证。加强各地平台合作,联合定义信号灯技术标准,推动信号灯数据下发,支撑车路协同应用落地。支持长三角地区测试检验机构协作,提升区域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检验能力。推动开展区域级、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综合性应用和商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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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丨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规划说了啥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确立了“全力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尽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发展定位,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总体发展思路。
发展基础更为坚实。统筹建成2200多个站组成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本形成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实现我国陆地国土1:5万基础地理信息全部覆盖和重点要素年度更新、全要素每五年更新,基本完成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资源三号”卫星影像全球有效覆盖达7112万平方千米,后续星研建进展顺利。“天地图”实现30个省级节点、205个市(县)级节点与国家级主节点服务聚合,形成 *** 化地理信息服务合力。333个地级城市和476个县级城市数字城市建设全面铺开。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之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形成了天空地一体化的数据获取能力。测绘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机载雷达测图系统、大规模集群化遥感数据处理系统、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等方面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研制的30米分辨率全球地表覆盖数据产品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
全面改革扎实推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取消和下放1/3行政审批事项。政企分离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积极引导地理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修订印发《地图管理条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地图市场特别是互联网地图市场更加规范。
服务成效日益彰显。形成1000多个基于“天地图”的业务化应用。累计开发数字城市应用系统超过5600个。为APEC会议、第三次经济普查、之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不动产登记等重大事项和各级 *** 决策、环境治理等重要方面提供高效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产品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形成千亿级的产业规模。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
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提出新需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创新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全方位做好支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测绘地理信息覆盖范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多规合一”,需要加快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落实“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数据发展”等行动计划,为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总体国家安全观赋予测绘地理信息新使命。地理信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为应对地缘政治压力、保障边境地区稳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全球战略利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边境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
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注入新动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催生各种地理信息新应用、新产品和新服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载雷达、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新型技术装备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将极大地提升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总体发展思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法治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机制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协同发展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使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整体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统筹建成2500个以上站点规模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陆海一体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取“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的地理信息资源。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地理信息、地理国情信息、应急测绘保障信息等资源实现有效融合。
——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基础测绘成果供给更加有效。向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高精度位置服务的能力全面形成。地理国情监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监测业务常态化。基本建成4小时抵达80%陆地国土和重点海域、覆盖全国的应急测绘体系。“天地图”具备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建成一批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体制改革、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更加健全,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协同创新,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自主创新效率显著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地理信息产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20年总产值超过80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较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重点任务
打造由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五大业务”构成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
(一)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
按照陆海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的要求,构建以北斗卫星以及自主技术装备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1、加快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实现我国地心坐标框架的动态维持与更新,形成覆盖全国的分米级实时位置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准和位置服务水平。统筹开展全国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成新一代全国统一的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完善国家重力基准,开展重力空白区航空重力测量,构建新一代高阶重力场模型。建立国家测绘基准数据库,提升测绘基准成果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强化国家、行业及地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统筹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加强测绘基准服务机构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一体化管理和协同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拓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业务范围、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
2、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扩大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覆盖范围,实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对陆地国土必要覆盖,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对全国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全面覆盖。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机制,持续做好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重点要素年度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按需更新,城市重点区域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农村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基础测绘工作。持续推进我国海岛(礁)测绘工作。组织开展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沿海地区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沿海滩涂、近海海域等测绘工作。持续开展极地测绘工作,提升服务极地考察活动能力。继续推进内陆水体水下地形测绘。加快开展地下管线测绘,构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3、开展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模型与结构,丰富数据内容,拓展社会、经济、人文、资源、环境等要素,建成综合性强、应用面广、标准化程度高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形成全国基础测绘成果“一个库”。选择合适地区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探索建立基于地理实体的成果采集和管理模式,逐步推动现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向地理实体数据库的转型,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集成应用和联动更新。
(二)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
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测成果。
1、开展基础性和专题性监测
对我国陆地国土范围的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 *** 地等自然地理要素以及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 *** 、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人文地理要素开展基础性监测。适时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及国家级新区建设格局、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间格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海岸带保护利用状况等专题性监测。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
2、形成常态化监测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各种对地观测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多方位、立体化的地理国情监测 *** 。构建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建立地理国情信息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开发应用,形成多样化的监测成果。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的内容指标、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形成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能力。逐步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组织实施、部门协作及信息发布等机制。推动各地将地理国情监测纳入年度计划和部门预算管理。
(三)加强应急测绘建设
1、建立应急测绘业务体系
根据国家应急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应急测绘体制机制,重点加强联动响应、资源统筹、数据服务以及日常运维等机制建设。按照上下协同、部门协作、军民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保障区域,明确保障职责,布局国家应急测绘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测绘标准。加强应急测绘业务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增强国家和省级应急测绘专业力量。
2、强化应急测绘综合保障
加强国家航空应急测绘能力,建设12个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区,重点装备高性能无人机航空测绘应急系统。增强国家应急测绘现场勘测能力,建设3支国家应急测绘保障分队,重点装备多功能、集成化的地面采集与处理设备。提升国家应急测绘数据处理能力,重点加强数据快速处理、制图、存储和服务等系统建设。提高国家应急测绘资源共享能力,建成国家应急测绘资源数据共享 *** 及平台,丰富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各地针对当地特点和需求,开展区域性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协作,实现军地、部门、区域应急测绘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协同服务。
(四)统筹航空航天遥感测绘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航空航天测绘遥感影像资料获取的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多种类、多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重点区域的及时覆盖,对陆地国土的全面覆盖,以及对境外区域的有序覆盖。
1、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和管理
实现优于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每年全面覆盖陆地国土一次。获取我国500万平方千米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加大城市地区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获取力度。推进机载激光雷达、倾斜摄影、航空重力等新技术生产应用。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的统筹规划,建立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定期分区更新机制、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分级分区获取机制。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保管、提供、使用制度以及资料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2、强化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应用服务
建立和完善系列测绘卫星应用系统,提升卫星测绘数据获取、处理、提供的业务能力。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体系,加大立体测绘影像产品、专题应用产品及增值产品的开发力度。推进多传感器、多视角、多时相遥感影像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基于倾斜航空摄影测量、卫星立体测绘等技术,建设高识别度、高容量、高现势性的三维实景中国影像数据库及信息服务系统,形成常态化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生产和分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测绘卫星用户委员会机制,理顺卫星用户与卫星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卫星测绘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五)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
建立全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管理与在线服务一体化的生产技术支持体系。
1、加快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加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的顶层设计,确定建设重点、细化建设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形成全球多尺度地理信息数据快速采集与处理能力,逐步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的覆盖和更新范围。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约4500万平方千米多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数字地表模型及地理名称等数据生产,开展中巴经济走廊、东盟非盟等重要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核心矢量要素、多时相地表覆盖等数据生产。加快建立多分辨率、多时相的全球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多尺度、多类型、多样式的全球地理信息产品。
2、强化全球地理信息服务应用
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境外分布式数据中心,形成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强化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集成,完善边境地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形成高精度位置服务能力。构建国产卫星海外接收站及处理系统,提高全球卫星资源接收处理能力。制定全球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生产工艺及应用服务标准规范。构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快速处理、高效管理、动态更新与实时服务的技术装备体系。
四、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协调融合发展能力。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构建以“五大业务”为支撑的公益 *** 体系,建立起保证基本公共需求和增强按需定制服务相协调的服务架构。
1、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面向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基本公共需求,深化供给侧改革,强化新型基础测绘和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普惠 *** 的有效供给。扩展基础测绘成果内容,发展以地理实体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公共产品。推出标准化的三维实景影像产品,拓宽应用领域、提高应用频次。加强服务流程信息化建设,简化成果提供审批程序,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开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区域性地图产品、反映国家辉煌成就地图产品、国家大地图集、城市地图集等系列专题地图编制工作。
2、拓宽公共服务的发展空间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拓展定制化专题服务的领域。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开展重要地理国情监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事项的落实。强化城市地下、水体水下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做好基于地理空间的孕灾环境分析和监测服务。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应用服务领域。在继续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基础上,健全数字城市维护更新和管理应用的长效机制,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示范应用,提升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支撑能力。探索建立 ***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 *** 与企业在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中的合作。
3、提升 *** 化综合服务水平
强化“天地图”公益 *** 的战略性地位。建设“天地图”国家数据中心、区域数据中心,融合集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等信息资源,整合 *** 部门权威信息和全球热点地区重要信息,加强地理信息大数据开放共享和深化应用。加强涉密版、政务版“天地图”的统筹建设,发挥其以地理信息聚合部门数据、促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公众版“天地图”建设,惠及群众生产生活。推出覆盖全行业、一站式的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
(二)提升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
以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生产、服务技术体系的 *** 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满足“五大业务”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
1、加快装备现代化
积极推动“资源三号”后续光学卫星和雷达卫星、重力卫星等的立项、研制和发射,逐步形成多源航天遥感数据获取体系。加快建设多分辨率、多传感器、全天候综合航空遥感体系,大力发展长航时航空遥感平台,促进无人飞机、轻型飞机、浮空器等新型平台和机载激光雷达、重力仪、倾斜摄影仪等新型传感器的推广应用,配套建设数据传输和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地理信息地面获取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水下、地下测量装备水平。
加强数据规模化快速处理系统建设,提高多源海量数据综合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实时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和测绘仪器计量检测体系。探索建立卫星测绘应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推进生产服务体系信息化
加快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改造,提升生产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整合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资料数据等方面资源,建设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生产原始资料数据集中管理、分布式处理、生产质量统一监管和生产成果集中入库管理的信息化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布局。加强 *** 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资源,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测绘地理信息传输 *** 。
3、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建设国家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形成由国家级互联网地图监管中心和省级互联网监管分节点组成、上下联动的监控 *** 。加 *** 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相关安全基础设施。加快开展 *** 基础设施核查分类,完成 *** 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大力推进行业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加强关键 *** 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完善地理信息定密和新技术测绘成果公开使用政策,加强新型地理信息成果保密处理技术研究,促进地理信息安全使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地理信息安全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提升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
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发展地理信息产业重点领域
大力发展测绘遥感数据服务,开展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的商业化获取和增值服务,建成较为完整的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处理、服务产业链,培育3-5 家测绘遥感数据服务龙头企业。推动地理信息系统通用软件开发应用,推进高性能遥感数据处理软件以及行业领域应用软件的产品化和产业化,培育2-3家以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和集成为核心业务的龙头企业。引导和推进现代高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的资源整合,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遥感技术装备和高端地面测绘装备生产制造企业。推进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类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均衡发展。支持面向中亚-西亚、俄蒙日朝韩、东盟的北斗产业化应用。
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融合,支持发展以移动通信 *** 、互联网和车联网为支撑,融合实时交通信息、移动通信基站信息等的综合导航定位动态服务。积极发展测绘基准服务业。繁荣地图出版业,发展地图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地图文化产业集群。
2、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
适度放宽地理信息成果使用许可和增值开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以及安全保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国产测绘遥感卫星数据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推进遥感数据的商业化应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分类标准、产业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产业基金、产业基地等支持企业创新创业。
(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公示、成果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健全科学研究、信用评价、创新团队认定、科技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政策。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布局,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科研基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新联盟、协同中心、创客或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参与制定科技规划、政策和标准,支持申报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牵头实施国家科技项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地理信息企业。支持野外观测台站、检校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等科研条件平台的建设与共享。加强地理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2、加强科技攻关和标准化
以支撑重大工程和成果广泛应用为重点,统筹优势科技力量,着力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海洋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地下空间测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研究,支持对大地测量基准、位置智能感知、遥感机理、数据挖掘与地理信息 *** 安全等方面的原始创新。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发展战略研究。构建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立跨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协调机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程序,重点研制地理国情监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方面的标准,促进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的相互转化,发挥标准的技术考核作用。加强科技标准宣传贯彻。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
3、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推动地理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服务“走出去”,积极接纳发达国家的地理信息产业外包业务,开拓非洲、南美、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地理信息产业链、价值链。继续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深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及人才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全球及区域性测绘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订,争取主导编制4项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1)主导的30%以上国际标准。根据受援国意愿和我对外战略需要,研究推动向相关国家提供测绘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援助。
(五)提升协调融合发展能力
促进各地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打破军民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标准和行业壁垒,加强军民测绘融合发展。鼓励各有关领域、行业根据需要加强测绘能力建设与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协调融合发展水平。
1、推进区域测绘协调发展
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推动形成西部、东北、中部、东南沿海和京津冀等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协调发展格局,支持建立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联盟。加大跨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筹力度,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方面合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进行帮扶,为贫困地区提供精准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大对新疆、 *** 和四省藏区援助力度,在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支持。
2、深化军民融合发展
加强国家层面的宏观统筹与顶层设计,做好规划衔接和项目、需求对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军民力量整合、资源聚合、信息融合。推进国家空间基准、航天遥感测绘、海洋测绘以及高精度位置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统筹共建,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北斗系统、地理信息、科技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应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地理信息资料成果通报汇交和位置服务站网共享机制,以及应急保障、国防动员等方面平战结合机制,形成军民兼容的测绘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军民融合示范要求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多种力量参与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地方立足实际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五、实施保障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全力抓好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以及不动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职责职能的落实。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健全地理信息安全、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共享应用、应急测绘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的挂钩政策。研究制定 *** 购买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和制度,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多元化。健全卫星测绘应用政策,推动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与国土资源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力量和效能。
(三)优化生产服务组织结构(略)
(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略)
(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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