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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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的资质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并统一印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2、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永顺县人民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高标准农田需要什么设计资质?
资质分类
1、行业资质:分为农业工程和林业工程两种类型;
2、专业资质:包括营造林工程、渔港/渔业工程、种植业工程、森林工业工程、林产工业工程、兽医/畜牧工程、设施农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林产化学工程、森林资源环境工程。
农林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为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两类资质,行业资质包括农业工程行业资质、林业工程行业资质两类资质。
农林行业专业资质包含的专业资质种类很多,包括: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种植业工程、兽医/畜牧工程、渔港/渔业工程、设施农业工程、林产工业工程、林产化学工程、营造林工程、森林资源工程、森林工业工程。
农林行业工程设计资质除了包含的行业种类多,需要的技术人员专业种类也很多,企业如果想了解具体的资质办理要求或者需要代办可以咨询金典小朱老师,活跃在资质代办的一线,拥有专业的资质代办团队。
我们知道农林行业资质分为农业工程设计资质、林业工程设计资质两类,那么农业工程资质申请有哪些人员要求?申请农业工程设计资质时,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在前18个专业设置中,申请甲级资质应配备其中至少12个专业,申请乙级资质至少需要7个专业,同时企业人员和业绩需要包括农业综合生态开发工程、种植业工程、兽医/畜牧工程、渔港/渔业工程、设施农业工程中的2个类型,这一点需要企业注意。
申办苗圃标准建设施工资质证书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43项。
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十四条:“从国外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审批机关确认的地点和措施进行种植。对可能潜伏有危险性森林病、虫的,一年生植物必须隔离试种一个生长周期,多年生植物至少隔离试种二年以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森林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二)实施依据
1.《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7号)
第四条:“申请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苗圃周围一定距离内无与所引种试种植物同科,同属的植物农业林业施工资质要求是什么;
(二)具有围墙、防疫沟等引种试种隔离条件;
(三)具有检疫和除治病虫害的设施、设备;
(四)引种试种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
(五)配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六)苗圃地使用权期限不少于3年。”
第五条:“申请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申请表;
(二)从事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应当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19〕5号)第二十三条:“国外林木引种隔离试种苗圃除具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规定的认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种植地为独立苗圃,周围环境和隔离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达到防止有害生物自然传播和及时有效进行除害处理的隔离种植要求,并通过生产、管理、科研等单位专家的论证;
(二)具有监控设备、危险物品存放警示标志、苗圃进出入口车辆消毒池、温室进出入口缓冲隔离间和进出风口隔离控制装置等设施设备;
(三)从事经营性引进种植的,应当具有林草种子苗木进出口贸易资格。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应当建立和完善隔离试种档案。档案应当包括种植地基本情况、每批次引进种类的隔离试种情况(试种种类、数量和隔离时间等)、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和防治情况、出圃时的检疫情况,以及隔离试种种类的出圃批次、时间、数量、去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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